尊敬的投资者:
博先山禾3号基金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,自2015年12月31日正式成立至今,管理人以诚实守信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本基金财产。按《博先山禾3号基金合同》的有关规定,于本基金首次开放日2016年3月25日提取业绩报酬,提取后基金单位净值为1.0314,为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,特此公告。
另:根据《博先山禾3号基金合同》的相关规定,基金管理人将在公历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(如遇假期,为此后第一个工作日)计提基本管理费和业绩报酬(如有)。在此特别提示基金持有人。此后,按此规定计提基本管理费和业绩报酬(如有)将不另行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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